贵州省自然资源厅“三个转变”助推矿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今年5月,自然资源部全面推行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省自然资源厅以此为契机,紧扣“把改革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这个中心,将“放管服”改革推进到更深的层次,坚持补短板、破瓶颈、解难题,通过“三个转变”大幅缩短矿业权登记总时间,为企业降低时间成本、提升融资速度,缩短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的周期。
一是从重审批转变为送服务,以“真诚惠企”的情怀兴务实之举,激发企业活力。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省矿业企业生产经营面临诸多挑战,省自然资源厅从重审批向送服务转变,将“行政审批制”改革为“矿业权出让合同约定登记制”,矿业权新立时,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矿业权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明确责任义务,按合同约定予以先行办理,强化诚信约束,以“快”保“稳”,尽力为企业减负,激发企业市场活力。
二是从管全部转变为管权属,以“革故鼎新”的精神施精准之策,增强发展动力。
坚持聚焦自然资源部门主责主业,将管全部变为管权属,突出矿业权的物权属性。优简报件,对环评报告等技术性报件材料,不再作为采矿权办理的前置条件,改由企业在开工建设前作出完成时限承诺后容缺办理,有效解决了不同部门之间审查事项“互为前置”问题,以“简”化“繁”。
三是从管发证转变为促发展,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行至简之道,释放改革效力。
矿业权证是矿业企业立身之基、发展之要、融资之本,办理快慢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甚至是生存。省自然资源厅优化程序,取消采矿权新立前的划定矿区范围审批,将探矿权转采矿权由“三步走”并为“一步办”;引入市场化方式选定矿产资源中介评审机构,将原来仅由厅属事业单位组织的中介评审改为竞争采购的多家社会化评审服务,有效提升中介服务效率,大幅缩短“体外”耗时,打通了“时间长”的堵点,以“减”促“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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