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质灾害施工甲级资质延续的问题
咨询:你好,我们的施工甲级资质2023年6月份就到期了,现在要开始准备延续的资料,请问有没有最新的政策和操作流程?有没有能打通的联系电话或联系群之类的呢?
回复:您好!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有关甲级资质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中,有对资质证书延续如何办理、准备什么材料的详细介绍,服务指南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可参照执行。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10-66558738。(地质勘查管理司)
根据《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测绘资质管理实施办法》,对照《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我厅对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测绘资质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
根据《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测绘资质管理实施办法》,对照《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我厅对南京奥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测绘资质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1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 (2020年3月30日)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是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社会主义...
咨询:因历史原因,水工环专业的技术人员职称证上并没有标注具体的专业,而他们的毕业专业都是水工环,请问在地质灾害评估、勘查资质延续中,这部分职称证是否可以作为水工环的职称使用?回复:您好!《地质灾害危险...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2020年度第一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30号令)...